房屋買賣時購房者要注意什麼
很多人都發現了,在進行房屋買賣的時候,對方可能會設置一些陷阱,一旦購房者落入陷阱之後,那麼利益就會受到相應的損害。這就要求在實際進行房屋買賣時注意其中的一些事項,那購房者此時應該注意什麼呢?詳細內容請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房屋買賣時購房者要注意什麼
1、質量不合格要提出退房。
如果交付的商品房存在地面、牆面裂縫、局部滲水、漏水,門窗損壞等質量瑕疵,如果合同中明確約定“交付的房屋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購房人有權拒絕接收房屋或解除合同”,則購房人可以拒絕接收房屋。若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應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買受人認爲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覈驗。經覈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的規定要求退房。
2、不交物業費,開發商也應給鑰匙。
實踐中,開發商將商品房的鑰匙交給物業管理公司,而物業管理公司往往把購房人是否交納物業管理費作爲領取房屋鑰匙的前提,由此產生了大量糾紛。開發商的這種做法是錯誤的。從法律關係來說,物業管理公司只是開發商的代理人,購房人只要不存在合同中約定的開發商可拒絕交付房屋的情形,物業管理公司就不能拒絕向購房人交付房屋鑰匙。物業管理公司收取物業管理費是基於《房屋使用、維修、管理公約》和《物業管理委託合同》,購房人不交納物業管理費,物業公司可依據上述合約的條款,追究購房人的法律責任,而不能以此拒絕向購房人交付房屋鑰匙。
二、如何防範開發商賣房欺詐
1、商品房買賣中欺詐行爲的防範: 在商品房買賣中,必須具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如果開發商不能提供該許可證,那麼這樣的房屋再好也不能購買。沒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的房屋一般是建在城郊交界處的集體土地上,這一類的房屋屬於非法建築的,不能辦理有關證件,如果購買這樣的房屋只能擁有使用權,自己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任何保障,所以購房者在購房時千萬要查看房地產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
2、在簽訂合同前,不要交錢,現在的房產市場仍不很規範,有些開發商不使用《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規範版本,仍不依照其規定的程序辦事,購房人此時應該注意,買房時是應繳納一定數量的定金或預付款,但必須在簽訂合同之後按合同中所規定的金額交納,而且制定合同時也應分清是定金還是預付款。因爲按有關規定,購房者按規定交付定金,如果另一方(賣房者)違約,須雙倍返還定金,而預付款沒有此項約定。
3、在購房前,不要輕信廣告。有的開發商爲了儘快將房子賣掉,可能會在廣告上下功夫,承諾一些根本不能兌現的條件。但是,開發商的承諾並沒有寫進合同裏,一旦發生糾紛,購房者的權益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
4、在購房中,要提防代理商(中介)的欺詐。許多開發商在樓房竣工後將其交付給中介代理商進行銷售。這樣購買的房屋如果出現了質量或其它的問題,購房者要求其與開發商進行交涉時,一般都比較困難。中介公司更是不知去向。
小編在上文中總結了其中比較重要的內容,各位可以適當瞭解一下。有的時候開發商還可能會出現欺詐的情況,作爲購房者也是要有心理準備,提前採取措施進行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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