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二手房產權問題有哪些
二手房交易一般都是個人之間的買賣行爲,對比開發商出售的商品房,在交易的複雜性上,因房源“質素”和賣方性質不同而使二手房交易的難度要更大一些。特別是對產權狀況的瞭解程度直接影響着二手房買賣的質量,也是購房者主動出擊免除後患必不可少的功課。那麼在現實中二手房產權問題主要有哪些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二手房產權問題有哪些
我們都知道只有產權清晰的房產才能順利上市交易,否則可能會遇到意想不到的麻煩,尤其二手房存在諸多產權問題,具體歸納如下:
(一)產權交易的限制的糾紛:
如存在被抵押、涉訟、被列入拆遷範圍、土地使用權性質爲集體或劃撥、屬於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問題。如軍產、院(醫院)產、校(學校)產的公房,必須經原產權單位蓋章後才能出讓,而大多數這樣的單位都不允許其職工向外人出售房屋。
(二)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糾紛:
在同等條件下,房屋的承租人具備優先購買該房屋的權利,所以必須得到該承租人不購買房屋的書面承諾,或是等租賃關係結束後再購買該套房屋。
(三)房改房成本價未補足的糾紛:
1998年以前許多職工購買原產權單位的住房時,都是以優惠價或標準價購買的。按相關規定,以優惠價、標準價購得的房改房上市時,應該先補足標準價和成本價之間的差價。
(四)購買集體土地房屋的糾紛:
市民不能買根據國家政策規定,集體土地上的農民房屋,只能在本鄉本土的範圍內進行,不能直接賣給城市居民。例如:鄉產權房屋(又稱小產權房屋)需經國家批准,徵地開發,只有待土地性質由集體變爲國有時,才能在二級市場上進行房產交易。
(五)長期未辦房產證的房子的糾紛:
如果購買的房子已經有多年的房齡,而房主只有購房合同和發票,一直未辦理產權證,這類房產很可能因爲開發商的問題,導致最終無法辦理產權證。這個時候買方要仔細查詢,到底是因房主不願意繳納稅費而未辦理,還是房子存在其他問題,導致無法辦證。
二、如何避免二手房產權糾紛
看了上文內容有些人不禁皺起眉頭,原來購買二手房可能存在這麼多的產權糾紛,可如何是好啊?不要着急,下面馬上告訴您如何避免二手房產權糾紛。
第一步要做的是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產權證書、身份證件、資格證件以及其他證件。產權證件是指“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身份證件是指身份證、工作證和戶口簿。資格證件是指查驗交易雙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產權記錄查明房源的共有狀況
第二步要做的是查清房子歷史背景。查驗的具體方式是:查驗產權記錄。
(一)房屋所有權的狀況,若是共有,在“房主”一項會有顯示,且共有人的產權比例及擁有權形式都有記錄,這可爲購房者隨後查詢共有人購買優先權是否放棄提供最重要的依據。
(二)成交價格也會反映在產權記錄中,應注意如果成交價是註明“部分成交價”,則代表該成交價不單隻包括該房屋,並且包括其他房地產成品。
第三步要做的是確定房屋有沒有“他項權利”。包括抵押、貸款及查封。產權記錄只是一些基本信息,無法提供房源所有權是否已“另嫁他人”,其實這些信息完全能在房管局得以獲知。
無論是怎樣的房屋其實都是有一定的產權的,而產權對應的其實也就是所在土地的使用權,畢竟土地是國家的,在土地上面修建房屋也不能直接將土地劃歸個人所有。通常情況下,只要您按照以上“三步走”,就可以最大程度的避免陷入二手房產權糾紛。至於二手房產權問題有哪些,上文中也做出了介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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