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員工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是否合理
一般情況下,勞動合同法定自動延期應當理解為勞動合同期限的自動變更,即事實形成而不需要通過雙方再續簽勞動合同予以確認。自動順延期間應當理解為在原勞動合同期限之內。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2條第(5)款規定:勞動者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第41條第(2)款規定: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需要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 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可見,即使企業按照第41條的規定可以裁減人員,但對於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職工,企業也不得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同時,第45條還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有第42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期滿,對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職工,勞動合同的期限應當自動延續至勞動者退休。
例外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39條明確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26條第1款第1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退休員工的勞動合同的解除,需要一定的期限限制,自己單方面解除合同,需要提請有關的企業部門,經過審批通過後才可以進行勞動合同的解除,國家的有關部門在此類問題上已經有了明確的規定,所以有關的 當事人在解決的過程中要多加註意。
-
大病超2年企業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律師解析:醫療期最長不得超過2年,勞動者大病超過2年,企業有權解除勞動合同。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除存在過失性辭退情形,用人單位不得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支付賠償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
沒有勞務合同欠工資要如何辦
律師解析:雙方可以先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拿著打卡記錄、工裝、工作往來資訊、同事證言等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支付令,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
-
簽了合同沒幹滿要賠違約金嗎
律師解析:簽了勞動合同卻沒去工作,如果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需要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
-
民法典規定假的勞動合同是否具有效力
律師解析:1、《民法典》規定假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2、合同無效的情形主要包含有:(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合同無效;(2)以虛假的意思表示簽訂的合同無效;(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所簽訂的合同無效;(4)法律規定的其他無效情形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