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備案制可以隨時辭職嗎
一、學校備案制可以隨時辭職嗎?
不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試用期內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正式合同期的需提前天30天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如果存在第三十八條所列情形勞動者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可以隨時辭職的情形: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也就不用等一個月了。
二、備案制和編制的區別
區別一,是否屬於國家體制內。備案制就是合同制,體制外的,不是正式的。編內是體制內的,正式的。
區別二,單位和員工互相選擇的許可權。備案制,單位和員工互相選擇的範圍更大些,簽訂的合同到期了,單位與備案制員工可以續簽,也可以不籤,根據具體情況而定,雙方的選擇空間更大。使得員工自由執業的可能性更大。
編制內,單位和員工互相選擇的範圍很小,一般情況下,除非員工辭職或者員工違法犯罪,否則單位不能無故解聘,使得員工自由執業的可能性更小。
區別三,享受的社會保障有差別。備案制,職工按照當地有關的勞動法,可享受五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障,但沒有二金(住房公積金和職業年金)。
編制內,職工享受的工資待遇,按照人社部門規定的標準來計發,可享受二金五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職業年金)的社會保障。
區別四,工作的穩定性。備案制,較穩定。編制內,很穩定。
區別五,享受的工資待遇。備案制,比常說的合同工的待遇提高,作為醫生的待遇比較高,該有的一般都有。編制內,比備案制員工高,醫生待遇相當不錯。
能不能隨時辭職,和員工在用人單位的身份以及所謂的體制都沒有任何的關係,作為學校的工作人員,在離職的時候就應該先遵守學校的規定,而且合同當中也應該有關於離職的相關條款。根據自己的喜惡,想辭職就隨時辭職的,職場生涯也算是沒有任何長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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