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試用期可以隨時辭職嗎
一、學校試用期可以隨時辭職嗎
在試用期內辭職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或者存在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他過失性情形的,用人單位可以即時解除合同。
《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關於試用期的規定是一項特殊規定,目的在於促進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對勞動者的內在能力及素質是否與應聘崗位相匹配作全面考察,綜合判斷勞動者是否完全符合錄用條件。對於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即時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而勞動者在試用期也可以對用人單位工作環境、工作條件及發展前景等進行考察,從而決定是否繼續工作。在試用期內,勞動者不願留任的,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32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因此提出辭職的,無需承擔違約責任。那麼,在試用期內提出辭職是否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呢?根據《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覆函》第3款規定:用人單位出資(指有支付貨幣憑證的情況)對職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職工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如果在試用期內,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如果是由用人單位出資招用的職工,職工在合同期限內(包括試用期)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則該用人單位可按照《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的規定向職工索賠。
二、試用期可以隨時辭退員工嗎
為防止用人單位濫用試用期權利侵害勞動者利益,勞動合同法對於試用期的期限及設定試用期的次數均有明確規定。對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或者存在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他過失性情形的,用人單位可以即時解除合同。因此,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並非可以無理由隨意解除勞動合同,而是應當舉證勞動者確實存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情況或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他過失性情形。
綜上所述,對於學校試用期是不可以隨時辭職的,原則上試用期辭職都應該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而且對於在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勞動者用人單位也是可以隨時辭退的,而不用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
工帽能證明勞動關係嗎?
律師解答:不能夠證明。律師解析:不能夠證明。工地上的生活用品,不能證明勞動關係,要證明存在勞動關係,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必須有工資表或考勤卡或者違章處罰等資料,只有這樣才能證明存在勞動關係,此外,如果需要你可以找工友來幫助你作證。法律依據:《關...
-
疫情期間試用期被開除犯法嗎
律師解析:疫情期間試用期被開除,如果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那麼開除行為是犯法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
-
提出辭職一個月公司不讓走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提出辭職一個月公司不讓走的,可以向勞動監察委員會投訴,或者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結果不服的,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
-
有簽訂過競業限制能做別人公司的顧問麼
律師解答:不能。律師解析:有簽訂過競業限制,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的,一般不能做同類生產經營或有競爭關係公司的顧問。具體要根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前簽訂的競業限制條款的內容,且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兩年。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