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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糾紛主要是指什麼

合同糾紛主要是指什麼
律師解答:當事人就合同問題產生的爭議。律師解析:一、合同效力糾紛
1.無效合同糾紛,是指因合同的無效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之間的爭議。
2.有效合同糾紛,指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合同當事人因履行合同而發生的爭議、包括合同訂立後合同當事人對合同內容的解釋,合同的履行及違約責任,合同的變更、中止、轉讓、解除、終止等所發生的一切爭議,絕大多數合同糾紛為有效合同糾紛。
二、口頭和書面合同糾紛
1.口頭合同糾紛
是指合同當事人因履行口頭合同而發生的所有爭議。
2.書面合同糾紛是指合同當事人因履行書面合同而發生的所有爭議。
三、國內和涉外合同糾紛
四、有無名合同糾紛
這是從合同名稱是否法定角度來對合同進行劃分。合同法具體規定名稱的合同為有名合同,其他合同則為無名合同。
五、標準和非標準合同糾紛
除上述五種劃分合同糾紛的方法外,還有從其他角度進行劃分的,如可劃分為合同訂立糾紛、合同履行糾紛、合同變更糾紛、合同轉讓糾紛、合同終止糾紛等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條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合同,適用本編通則的規定,並可以參照適用本編或者其他法律最相類似合同的規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