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税費怎麼算
繼承的房產出售時需要承擔的税費和普通買賣而來的房產需要承擔的税種一樣,我們國家還沒有開徵遺產税,但繼承或受贈而來的房屋在出售時,個人所得税只能按(總價-原購置成本)×20%徵收。
一、買方:契税
1、首次購房90平米以下:總價×1%;
2、首次購房90-144平米(套內120):總價×1.5%;
3、144平米(套內120)以上或非普通住宅或二套房以上:總價×3%;
4、商業房或公司產權:總價×30%;
5、2014年5月起,取消農業户口首購90平米以下住房全免契税政策。
二、賣方:營業税及附加
普通住宅:總價×5.6%;
144平米(套內120)以下購買不足2年的,全額徵收營業税,滿2年的免徵;
144平米(套內120)以上購買不足2年的,全額徵收營業税,滿2年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
附加是指城建税和地方教育費附加。
三、賣方:個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總價×1%或(總價-成本)×20%;
受贈或繼承所得按(總價-原購置成本)×20%徵收;
購買滿5年且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交。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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