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勞動合同沒有寫工資嗎?
勞動合同上沒寫工資是不合理的。大部分勞動合同是沒有明示工資的具體數額,公司以保密、工資會調整等爲藉口,不在合同上寫明工資,這種做法是不合理的,另外沒有工資的合同,等同於無效合同。明確用工的工資也是一份合法完整的勞動合同必要的內容。
勞動合同必須具備以下條款:
第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負責人的姓名。
第二,勞動者的姓名還有住址,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第三,勞動合同的期限。合同期限主要分爲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及完成一定工作任憑爲期限,如果是臨時性工作的人,勞動合同中必須得明確。如果沒有明確期限應該視爲無固定期限。不論籤一年、兩年或三年,都必須有起止日期。
第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應該體現在勞動合同中,比如從事的崗位,具體負責內容。工作地點也很重要,勞動合同中必須規定勞動地點,否則很容易產生糾紛。比如,合同中約定了工作地點在北京,有一天單位要把員工調到深圳,員工可以不接受,因爲合同中已經約定好工作地點,企業單方面變更了員工的工作地點屬於用人單位違約。
第五,工作時間還有休息休假。我國目前主要有三種工作時間制度,一是標準工作時間制度:即每天工作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4小時,並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1日;二是不定時工作時間制度:即沒有固定工作時間限制,原則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1日;三是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制度:即以月、季、年等爲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企業除執行標準工作時間制度外,其它工作時間制度均需要報勞動保障部門審批,沒有審批的視爲無效。
第六,勞動報酬。這對於每個勞動者都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比較關心的,勞動報酬應該明確的寫在勞動合同中。而且也需要明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獎金、津貼、補貼的數額以及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等。
第七,社會保險。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爲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即是我們通常說的五險,其中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第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勞動保護從事普通工作不顯得十分重要,但是有些特殊行業,比如有毒有害、高溫高壓這些行業,從事像機械類的、海上作業、航空等比較危險的職業,這一點尤爲重要。
第九,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員工在某家公司供職其中最重要的問題就是需要將工資等福利待遇問題明確,並且必須以正式的形式在勞動合同中體現出來,不能以口頭的約定省略這一步或者含糊不清,這對於員工的利益是沒有保障的,員工有權要求單位必須要工資在合同中體現出來,此時也是爲了保護勞動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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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期限內辭職要承擔哪些後果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期限內辭職要承擔的後果是:一般情況下,合同期限內辭職勞動關係將會解除。如果因爲勞動者辭職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害的,應賠償損失。勞動者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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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勞動合同工資的百分之幾
律師解答:80%。律師解析:百分之八十。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而且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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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律師解析: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就是指在勞動合同未到期或者是沒有其他法定解除的條件下,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同意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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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籤合同不給我一份,能告公司嗎?
律師解析:可以。依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