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的經濟補償需要交稅嗎
一、勞動仲裁的經濟補償需要交稅嗎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中規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三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2、超過平均工資3倍的部分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在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以內,比如2.5倍,就不會受十二年的限制,這時勞動者可以拿超過1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這超過的部分就有可能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三倍數額以上,這部分還是要納稅。
二、兼職被辭退有經濟補償金嗎
勞動者兼職,對本職工作有嚴重影響或經單位提出後拒不改正而被辭退的,用人單位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勞動者從事兼職工作,在時間上、精神力上勢必會影響到本職工作。如果勞動者因爲兼職工作的原因,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需要注意的是,必須是給本職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如果影響輕微,用人單位不能以此爲由與勞動者解除合同。
2)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經濟補償金只適用於用人單位向員工支付,法律沒有規定員工向用人單位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支付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符合《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合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支付經濟補償金。其情形包括:勞動者因用人單位過錯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依法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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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滿一年未籤勞動合同怎麼主張
律師解析:1、提出要求,要求單位簽訂勞動合同。2、若單位不簽訂的,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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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讓職工跟第三方籤勞動合同,合法嗎
律師解答:合法。律師解析:若單位與職工協商一致後,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再跟第三方籤勞動合同是合法的。若未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勞動者有拒絕的權利。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勞動合同是調整勞動關係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確立勞動者與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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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後,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打招呼嗎
律師解答: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打招呼。律師解析: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打招呼。1、勞動者要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2、在合同到期前,用人單位應及時與勞動者協商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或離職手續;3、要辭職,最好是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再解除勞動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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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滿三個月未籤勞動合同辭職有補償嗎
律師解析:不籤合同補償如下:用人單位用工滿一個月未籤合同的,應當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