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超聲漏診誤診怎麼處理?
針對醫生漏診誤診的處理,應當採取以下行為:
1、及時保留證據
醫療糾紛發生後,患者及家屬應及時向醫療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投訴,提出查處要求,在此過程中,及時要求行為人及科室主任寫清事情經過,並將用過的醫療器械封存。如果病人死亡,及時保護屍體,並向所屬主管部門要求醫療鑑定。
2、處理過程
醫療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接到投訴後會立即指派專人妥善保管原始資料,封存有關醫療物品,防止病程塗改、偽造、隱匿、銷燬。如病人死亡會主動提出屍體解剖,如果沒有,病人家屬應提醒。然後主管部門會組織醫療行政管理部門展開調查,並形成調查報告,必要時會報告上級衞生行政部門。個體開業的醫務人員、鄉村醫生髮生的醫療糾紛由批准開業的衞生行政部門組織調查、處理。
3、處理後果
如系一般醫療糾紛,在調查後,則可由醫務部(處,科)與病人協商解決。如病人或家屬不能接受,則將調查結果報醫療糾紛處理領導小組或醫療單位領導。一般醫院都有醫療投訴辦公室,可以向其反應,如其搪塞,應要求見醫院領導。
4、醫院會將醫療糾紛處理領導小組或醫療單位處理意見與病人或家屬商談,爭取協調解決
如確屬醫療單位問題,必要時予以經濟補償或賠償。醫療糾紛的發生和處理情況應報上級衞生行政部門。
5、如糾紛仍未能解決,建議患者或家屬進行醫療事故鑑定
患者或患者近親屬可向醫院所屬的區醫學會申請,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有異議,可以自收到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原受理醫療事故爭議申請的衞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鑑定的申請,或由雙方共同委託省、自治區、直轄市醫學會組織再次鑑定。
6、如病人或家屬對一級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的最終鑑定結論仍然不服,則可訴諸法院。
綜合上面所説的,醫院出超漏診的情形那麼是會讓患方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脅,也會讓他人的利益受到損失, 對於患方是可以讓醫療機構承擔所有的賠償,對於賠償的標準就會由雙方來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好的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
-
醫院應如何處置醫療事故
律師解答:向醫療服務監控辦公室報告。律師解析:第一,當發生或者發現醫療過失、醫療事故可能會引起醫療爭議時,當事者立即向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及時向醫療服務監控辦公室或總值班彙報,接到報告後應立即進行調查、核實,並將有關情況向監控委員會主要負責人彙報,發...
-
醫療過錯責任主體是誰?
一、醫療過錯責任主體是誰?醫療過錯責任主體是醫療機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
醫療事故怎麼賠償是合法的?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衞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的,應當製作協議書。...
-
出現醫療事故都有哪些刑事責任
一、出現醫療事故都有哪些刑事責任醫療事故刑事責任主要是醫護人員利用自己的職務在醫療事故發生後企圖銷燬或者偽造醫療事故的資料,對此,《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以及《刑法》都對其有判定標準。《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對於醫療事故刑事責任有這樣的規定:第五十三條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