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誤診是否有過錯會咋樣判斷
醫療事故責任8.78K
律師解析:1、責任性誤診,任性誤診是指醫生馬虎從事、疏忽大意,對工作不負責任造成的誤診。在臨牀工作中,各科均有各自的一套採集病史和檢查檢驗程序,醫生必須遵照執行,結合各病例的特點,認真完成診斷工作,否則就有可能造成誤診。常見的責任性誤診錯誤有下列幾種:採集病史草率,不詳細詢問病史,不重視患者或家屬提供的情況;忽視其他醫療單位或其他科的資料,不重視陪護醫務人員意見;不認真分析病因,放棄關鍵性的檢查項目、盲目自信,不聽取他人意見,甚至不執行上級醫生的指示;對疑難問題不及時請示或會診,擅自魯莽行事。
2、技術性誤診,術性誤診是由於醫生的專業技術水平低下造成的。醫學各學科均有自身的一整套科學規律,各級醫生必須達到技術水平的要求才能勝任醫療工作。否則,儘管醫生使出渾身解數,也仍然不可避免誤診的發生。為了提高醫生的專業技術水平,衞生行政部門設立了各種考試製度和一系列專業教育的規定,並且在臨牀工作中,建立了查房、會診、病例討論等規章制度,努力減少技術性誤診的發生率。但是,個別醫務人員仍然不注意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對於某些疾病,基本醫生應該達到的專業水平,依據當前的臨牀表現和檢查結果,如果應該確診而沒有確診或錯診,則屬於誤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技術性誤診,術性誤診是由於醫生的專業技術水平低下造成的。醫學各學科均有自身的一整套科學規律,各級醫生必須達到技術水平的要求才能勝任醫療工作。否則,儘管醫生使出渾身解數,也仍然不可避免誤診的發生。為了提高醫生的專業技術水平,衞生行政部門設立了各種考試製度和一系列專業教育的規定,並且在臨牀工作中,建立了查房、會診、病例討論等規章制度,努力減少技術性誤診的發生率。但是,個別醫務人員仍然不注意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對於某些疾病,基本醫生應該達到的專業水平,依據當前的臨牀表現和檢查結果,如果應該確診而沒有確診或錯診,則屬於誤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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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發生醫療事故後,患方可在一年內提出醫療事故的鑑定,若是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在接到鑑定結論書之日起15日內,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憑藉鑑定結果,患方可以醫療機構協商解決,或者將其訴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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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醫療事故後怎麼上訴
律師解析:(一)提起上訴必須是享有上訴權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訴權的人。民事和經濟糾紛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權提起上訴。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審判決中確認其承擔義務的,也有權提起上訴。不服民事和經濟糾紛判決的上訴期限為15天;不服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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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醫療過錯誰管醫院?
一、發生醫療過錯誰管醫院?發生醫療過錯衞生行政主管部門管醫院,發生醫療事故後,醫院要承擔人身傷害賠償的責任,並且要承擔行政處罰責任,如警告、吊銷執業許可證等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的,由衞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事故等級和情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停業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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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認定為醫療事故的情形
非醫療事故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1)醫療機構私自生產、配製未經國家專門檢驗批准的藥物,給患者造成損害的。(2)醫用產品質量缺陷造成患者人身損害。(3)因患者無錢醫院不予收治搶救,造成急症患者死亡、殘廢等嚴重後果的行為。(4)使患者多付出醫療費和承受本可避免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