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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陽區醫患調解委員會調節範圍

傳統的醫療糾紛解決辦法有3種途徑,一是患者與醫方直接協商解決,二是患者投訴由醫方上級衞生行政部門進行行政調解或通過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處理,三是通過訴訟、司法解決。隨着河源市醫調委的成立,醫患糾紛又多了一個新的解決平台和途徑。

北京市朝陽區醫患調解委員會調節範圍

調解範圍

五種情況患方可申請調解:患者在診療護理活動中受到損害,醫務人員違反診療護理常規的,或者醫務人員有其他過錯的;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護理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因藥品、消毒藥劑、醫療器械的缺陷,造成患者損害的;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活動中未向患者或者其近親屬説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醫務人員未及時向患者或者其近親屬説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並取得其書面同意的;醫院無過錯行為,但發生了無法預料、不能防範的醫療意外,造成患者損害,患者提出金額較少的人道補償要求的。

四種途徑受理案件:醫患當事人可直接用電話或文字材料向廣東醫調委或廣東河源市醫調委報案、申請調解;有關衞生行政部門可將案件移交廣東醫調委或廣東河源市醫調委調解;當地人民調解委員會、司法所、基層人民法院、當地街鎮維穩綜治中心可將案件移交或委託廣東河源市醫調委調解;其他有關司法部門在當事人雙方自願申請的情況下可將案件移交廣東河源市醫調委調解。

不僅是北京這樣的大城市,現在很多城市都已經成立了像北京市朝陽區醫患調解委員會這樣的機構,負責幫助社會調解醫患糾紛的問題,雖説大部分這種機構是需要收費的,但其實這種機構的本質出發點還是好的,能給社會帶來好處,能夠幫助我們解決當前社會的醫患糾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