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過錯的鑑定如何進行的
醫療過錯可以申請到當地的衞生行政部門進行鑑定,具體的鑑定程序為:
1、患者的家屬提出有關於醫療事故的爭議;
2、患者的家屬向衞生行政部門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3、根據鑑定結果,首先雙方可以自行協商賠償,如果協商不成也可以向衞生局申請調解或者向法院申請判賠。
根據我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衞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後,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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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乙等醫療事故的情形及賠償標準是什麼?
醫療事故在日常的醫療人員從業過程中是經常發生的情形。根據不同的情形醫療事故有不同的等級之分,等級不同賠償標準也不同。那麼,最新一級乙等醫療事故的情形及賠償標準是什麼?一級乙等醫療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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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的鑑定機構是哪個
醫療事故的鑑定機構一般是醫學會,醫學會也是擁有等級之分的,最低到最高分別為市或者區的醫學會、省級醫學會和中華醫學會,三級之間有順序,不可以跳過鑑定,當事人如果不服當地的鑑定結果,可以申請省級醫學會鑑定。法律依據:根據我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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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乙等醫療事故賠償標準
三級乙等醫療事故賠償標準2002年2月20日國務院第55次常務會議通過、2002年9月1日施行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根據醫療機構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把醫療事故分為四級,並對醫療事故的技術鑑定提供了參考標準。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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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評殘鑑定標準是什麼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根據醫療機構對患者人身釀成的損害程度,把醫療事故分為四級,並對醫療事故的技術鑑定提供了參考規範。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毀傷導致嚴重功效停滯的;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