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是否必須進行過錯鑑定
醫療事故責任2.73W
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並不是必須要進行過錯鑑定。
並沒有規定醫療糾紛訴訟一定要經過醫療事故鑑定,醫療事故鑑定並非醫療糾紛訴訟的前置程序。
一般來説,患者只要有證據證明自己或已死亡的親屬接受過醫療機構的診斷、治療,並因此受到損害,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損害賠償,人民法院就應當立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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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的處理途徑有什麼?
律師解析:醫療事故的處理方式可以有以下三種:(1)醫患雙方自行協商解決;(2)衞生行政部門的處理:醫療事故發生後,當事人可申請衞生行政部門處理,對符合《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條件的,衞生行政部門應及時處理。(3)訴訟解決。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發生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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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是過失行為嗎
律師解答:是過失犯罪。律師解析:醫療責任事故罪是過失犯罪。即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即行為人主觀上對病人傷亡存在重大業務過失。在這裏,本罪要求行為人主觀上存在重大過失而不是一般過失,即從主觀上過失程度之輕重來説,行為人主觀上存在嚴重過失。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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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致人死亡屬於幾級醫療事故?
醫療事故分級標準共分分四個級別。《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條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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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出生案件中小孩的訴訟地位怎麼定義?
應當將小孩列為不當出生訴訟案件第三人,理由如下:一、小孩不是原告。首先,如前所述,過錯醫療行為本質上侵犯的父母的優生優育選擇權,而並未加害於母胎。其次,“過錯醫療行為”發生時,小孩尚未出生,胎兒屬於母親身體的一部分,其並不具有獨立人格。再次,邏輯上講,小孩不能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