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鑑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醫療鑑定需要提供以下這些材料: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記錄、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會診意見、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體温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
(三)搶救急危患者,在規定時間內補記的病歷資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輸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藥物等實物,或者依法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對這些物品、實物作出的檢驗報告;
(五)與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有關的其他材料。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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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鑑定費用承擔怎麼規定的?
醫療事故鑑定費用承擔怎麼規定的?1)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預先繳納鑑定費;2)衞生行政部門移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當事人預先繳納鑑定費;3)衞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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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損害鑑定期限嚴重超期如何處罰
律師解答:鑑定結果應承擔相應責任。律師解析:醫療損害鑑定機構進行醫療事故鑑定時,嚴重超過規定期限的,由鑑定機構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在規定的時內組織鑑定並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沒有在規定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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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果有異議具體採取哪種方法來處理
一、對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果有異議具體採取哪種方法來處理對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果有異議,任何一方當事人可以自收到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原受理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的衞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鑑定的申請,或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省、自治區、直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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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醫療事故鑑定的程序有哪些?
做醫療事故鑑定的程序有哪些一、委託醫鑑辦接受兩種形式的委託:醫患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衞生行政部門交由醫學會組織鑑定的委託。醫患雙方及衞生行政部門在委託鑑定時需提供:正式委託書;相關材料(醫患雙方共同委託時提供);醫療事故爭議行政處理申請書複印件(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