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的構成條件是什麼
美容及醫療糾紛1.79W
根據我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醫療事故的構成條件包括:
1、導致醫療事故發生的主體——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
2、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行為具有違法性;
3、醫務人員的過失行為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損害。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衞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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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X與河南科技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醫療損害賠償糾紛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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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醫美鑑定怎麼鑑定
一、根據規定醫美鑑定怎麼鑑定?1、醫患雙方協商一致共同向市醫學會提起鑑定申請,或患方向醫療行政部門投訴由醫療行政部門移交醫學會鑑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申請委託醫學會鑑定。2、醫學會受理鑑定委託。3、由申請一方或雙方交納鑑定費。4、醫學會通知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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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醫療爭議如何處理
一、出現醫療爭議如何處理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即和解;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衞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由此可見,在我國,發生醫療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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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損害傷殘鑑定劃分幾個級別,醫療糾紛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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