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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詐騙醫療保險怎麼處理?

一、個人詐騙醫療保險怎麼處理?

個人詐騙醫療保險怎麼處理?

個人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醫療保險待遇,尚不構成犯罪的,由醫療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如果個人騙取醫保構成犯罪的,將以詐騙罪論處。

刑法解釋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金或者其他社會保險待遇的,屬於《刑法》第266條規定的詐騙公私財物的行為。

根據該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個人退還醫療保險詐騙金後怎麼處罰?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詐騙醫療保險金構成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退還醫療保險金的,如果詐騙數額較大的,可以從輕減輕處罰,有悔罪表現的,可以免除刑事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詐騙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較大”的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為人認罪、悔罪的,可以根據刑法第三十七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二)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

(三)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諒解的;

(五)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個人騙取醫療保險金構成刑事犯罪,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在法院審理案件之前,犯罪嫌疑人主動退還醫療保險金並且詐騙數額不大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如果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現或者悔罪表現的,可以免於刑事處罰。

標籤:醫療保險 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