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養老服務 > 退休政策

高校教師退休工資

高校教師退休工資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高校教師退休工資

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適用於教師行業,其中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晚育以及在產假期間辦理了獨生子女證的,另按所在省或者直轄市、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增加產假,產假期間視作出勤,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女職工產假期間停發工資,改發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教師產假期間遇寒暑假是否可以順延,原國家教委《關於女教師產假有關問題的覆函》(教人﹝1992﹞8號)曾規定“同意女教師產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間,其寒暑假休假時間可以順延。請各地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執行”。但該規定是基於《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作出的,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現已廢止,由《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取代,該規定已經喪失法律基礎。不過,相當一部分地區,仍然在執行該規定,按該規定女教師產假遇寒暑假可以順延,但要由所在地教育局和學校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