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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與退休返聘人員簽訂聘用協議

如何與退休返聘人員簽訂聘用協議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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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人員入職簽訂什麼合同

退休職工返聘應當訂立僱傭合同,不需要繳納社保
  退休職工不具有法定的勞動者資格,返聘不是勞動關係,不受勞動法規的調整,不能訂立勞動合同,不能繳納社保。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法釋〔2010〕12號)第七條規定,屬於勞務關係,應當訂立僱傭合同,就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進行約定。
  用人單位聘用退休職工,因為其年齡偏高,容易發生人身傷害意外,可以購買商業保險規避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