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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活就業退休金咋算法是正確的?

靈活就業退休金咋算法是正確的?

一、靈活就業退休金咋算法是正確的?

1、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養老保險,到達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養老金的計算與職工一樣,要根據本人的養老保險繳費年、個人帳户餘額、辦理退休時上一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等因素進行計算。

2、以當地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的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六十到百分之三百(個人按經濟狀況選擇)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百分之二十。退休後養老金的計算方法和企業退休人員一樣。

3、退休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户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本人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個人賬户養老金=個人賬户全部儲存額/計發月數.

二、靈活就業人員退休金的領取標準

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同、繳費檔次不同,領取標準也不同。

1、繳費滿15年的: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户養老金。

其中基礎養老金=本人退休時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0%,個人賬户養老金=個人賬户儲存額/120。

2、繳費不滿15年的,靈活就業人員若不願繼續繳費的,不能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其個人賬户累計儲存額和從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中劃入統籌基金的部分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係。

3、當地實行統賬結合養老制度改革前參加工作的原國有、集體企業或事業單位職工,解除勞動關係後按城鎮靈活就業人員辦法參保的,退休後其月基本養老金按城鎮企業職工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

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個體工商户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從參保之月起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不得向前補繳。參保後,要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因各種原因中斷繳費的,以後不得再補繳,中斷前後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這部分繳費人員在一個“繳費年度”內,可以採取定期或不定期的靈活申報、繳費方式。所以,只要不跨“繳費年度”,均視為正常繳納。

我國的退休制度的規定中,我們平時繳納的五險一金裏面有一項是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後可以按月享受養老金待遇,也就是我們常説的退休金,此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作為不同的人的話,是需要及時的注意與自己相關的養老政策的規定的,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