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調解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1.06W
法院調解的注意事項如下:
1、要在雙方當事人自願的基礎上進行調解達成調解協議。
2、形成的調解協議不可違反國家的法律規定的原則。
3、遵循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原則。這是指法院調解應當在事實已經基本清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已經基本明瞭的基礎上進行。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94條,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由審判員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議庭主持,並儘可能就地進行。
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用簡便方式通知當事人、證人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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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能不能在外省辦理
可以。我國43個城市可以異地辦理護照。辦理護照所需材料如下:1、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户口簿及複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2、未滿16週歲的居民攜帶本人户口簿(集體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記表》)、其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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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二審上訴狀怎樣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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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定行政訴訟的地域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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