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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調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借調合同是勞動合同中的一種,是借調勞動者的用人單位和原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被借調的員工不需要簽訂借調合同。被借調的員工在借調期間屬於借調單位的員工,在借調期間被借調的員工和原工作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暫時中止。借調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借調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借調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核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1、合同對方為自然人:核實並複印、保存其身份證件(勿以名片代之),確認其真實身份及行為能力。

2、合同對方為法人:

到當地工商部門查詢其工商註冊資料並實地考察其公司情況,確定其真實性;

核實訂約人是否經其所在公司授權委託,查驗其授權委託書、介紹信、合同書;

簽訂合同必須加蓋對方單位公章、合同專用章。

3、合同對方為“其他組織”:

對方當事人為個人合夥或個人獨資企業,核對營業執照登記事項與其介紹情況是否一致;由合夥人及獨資企業經辦人簽字蓋公章。

法人籌備處:確認經辦人身份及股東身份,加蓋法人籌備處和股東公章。

4、合同對方除加蓋公章、私章外,要親筆簽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

2、採用口頭、信件、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必須簽訂確認書並蓋章簽字;

3、倒籤合同要標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確:

1、當事人名稱須真實、一致;

2、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包裝方式要具體、明確;

3、注意驗收方法、程序和時間;

4、履行方式須具體:交貨方式、結算方式;

5、履行期限須確定某一時間點或時間段;

6、儘量明確本司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7、違約責任要量化為違約金或確定違約賠償金的計算方法;

8、解決爭議辦法為協商、訴訟,約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轄或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四)訂約前的合同義務

1、盡協助、通知義務;

2、訂約時獲取的對方商業祕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對公司開出的授權委託書、介紹信、蓋章的合同書等授權性文件要跟蹤管理,出具時應標明合同對方名稱及授權範圍、有效期限,業務結束要及時收回。

業務人員離職要及時收回上述文件,無法收回的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單位並做證據保全。

發現業務人員在委託授權終止後仍以本司名義簽訂合同的,及時確定是否追認;不予追認的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進行證據保全。必要時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遇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受欺詐、脅迫、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及時收集保全證據,在除斥期間內行使撤銷權(即一年)。

可以到當地工商部門進行查詢。對合同的必備條款要檢查是否明確和具體,合同的義務和履行期限等。簽訂合同後要注意合同的違約條款,不要做不符合合同規定違約的事情。

標籤:合同 借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