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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行政許可的程序需要聽證嗎

一、撤銷行政許可的程序需要聽證嗎

撤銷行政許可的程序需要聽證嗎

部分是需要進行聽證的。行政聽證程序是指行政機關在作出重大的、影響相對人權利義務關係的決定之前,聽取當事人陳述、申辯和質證,然後根據雙方質證、核實的材料作出行政決定的一種程序。很多人就想當然的以為所有行政許可作出之前都可以申請聽證,其實不是的。

二、行政許可需要聽證的範圍

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進行聽證是有其範圍的:

1、行政許可方面:

(1)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實施行政許可應當聽證的主動舉行聽證;

(2)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為屬於涉及公共利益重大行政許可的公開舉行聽證。

2、行政處罰方面:

(1)被行政處罰通知數額達二萬元以上;

(2)被責令停產停業、吊銷生產許可證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需要聽證的。

三、行政許可有哪些種類

1、普通許可;

普通許可指的是准許符合法定條件的相對人行駛某種權利的行為。一般來講,凡是與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的活動有直接關係,基於高度社會信用的行業市場準入和法定經營活動,這些直接關係到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產品、物品的生產及銷售活動,都適用於普通許可。比如:銷售煙花爆竹就必須要普通許可證。

2、特許;

特許是行政機關代表國家向被許可人授予某種權力或者對有限資源進行有效配置的管理方式。主要適用於有限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有限公共資源的配置、直接關係公共利益的壟斷性企業的市場準入。如出租車經營許可、排污許可等。

3、認可;

認可是對相對人是否具有某種資格、資質的認定,通常採取向取得資格的人員頒發資格、資質證書的方式,如會計師、醫師的資質。

4、核准;

核准是行政機關按照技術標準、經濟技術規範,對申請人是否具備特定標準、規範的判斷和確定。主要適用於直接關係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設備、設施的設計、建造、安裝和使用,以及直接關係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特定產品、物品的檢驗、檢疫,如電梯安裝的核準,食用油的檢驗。

5、登記;

登記是行政機關對個人、企業是否具有特定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主體資格和特定身份的確定。如,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設立、變更、終止;工商企業註冊登記、房地產所有權登記等。

行政許可並不是所有的經營活動都需要辦理,辦理行政許可是不收取費用的,只要遞交資料,在資料正確的情況下,一般會在二十個工作日辦理完結,如果資料不正確的,受理單位會進行駁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