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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與刑罰的關係是怎麼樣的

一、行政處罰與刑罰的關係是怎麼樣的?

行政處罰與刑罰的關係是怎麼樣的

行政處罰與刑罰沒有特別的關係,行政處罰與刑罰是完全不一樣的,區別如下:

1、制裁的法律依據不同

行政處罰的依據有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等;

刑事處罰的適用依據只能是《刑法》。

2、適用的違法行為不同

行政處罰針對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承擔行政責任的行為。

刑事處罰針對的則是已經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行為。性質相同的行為,由於惡劣程度不同,造成的後果不同,就會受到不同性質的處罰。

3、處罰種類不同

刑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類。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罰金、沒收財產等,此外還有適用於外國人犯罪的驅逐出境。

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警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行政拘留等。

行政處罰雖然也有針對人身的,但是隻有一種,即行政拘留,而且行政拘留的上限是15天,在嚴厲程度上是無法與刑罰相比的。

4、制裁機關不同

行政處罰的實施主體是法律、法規授權的國家行政機關和其他非行政機關組織。它的實施主體要比刑罰的實施主體廣泛得多。

刑事處罰只能由法院決定,然後交給執行機關執行。

二、行政處罰的方式有哪些?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

(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綜上所述,行政處罰跟刑事處罰之間沒有什麼可比性,在司法實踐中,一些違法行為尚不構成刑事犯罪的,有關部門可依法進行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性質是非常嚴重的,因為個人檔案會有犯罪記錄,有犯罪記錄,對本人及子女都會造成無法彌補的影響。

標籤:行政處罰 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