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與行政訴訟法舉證責任主體是一樣的嗎?
行政訴訟中的舉證責任一律由被告承擔,原告不負舉證責任。民事訴訟中,不論是原告還是被告,其舉證一般規則都是“誰主張,誰舉證”。
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的舉證責任根據特殊情況決定,民事訴訟適用“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原則。行政訴訟由作為被告的行政主體負舉證責任是行政訴訟所特有的一項原則。
1、民事訴訟。適用“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原則。在訴訟中,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這是對一般舉證責任的規定,即誰主張誰舉證。
但在特定的案由中,法律規定由被告負責舉證,這種將舉證責任指向被告的規定稱為舉證責任倒置。
下列侵權訴訟中,對原告提出的侵權事實,被告否認的,由被告負責舉證:
(1)因產品製造方法發明專利引起的專利侵權訴訟;
(2)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
(3)因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
(4)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脱落、墜落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
(5)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
(6)有關法律規定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的(此處指的即是醫療,勞動糾紛等)。
民事訴訟中相關法律法規等不僅對舉證責任分配的一般原則作出了規範,而且還就例外情形下的舉證責任倒置作出了具體的規定,同時,還授予法官特殊情形下“以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為基礎,以優勢舉證能力為條件”來劃分舉證責任的自由裁量權;其目的是為了使舉證責任制度真正發揮它保障訴訟公平以及當事人訴訟地位實質平等的作用,最終實現社會實質正義。
2、行政訴訟
由作為被告的行政主體負舉證責任是行政訴訟所特有的一項原則。《行政訴訟法》要求被告對被訴行政行為合法性承擔舉證責任充分體現了行政訴訟的目的:首先,有利於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嚴格遵守“先取證,後裁決”的規則,從而防止行政機關違法行政和濫用職權;其次,有利於保護原告(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當被告不能證明行政行為合法時應當作出有利於原告的判決,以實現《行政訴訟法》立法本意。
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從《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七條中的“可以”能更加明確的看出:原告沒有提供證明行政行為違法的證據的責任,原告提出相關證據完全是出於自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行政行為違法的證據,也可以不提供;即便原告提供的證據不成立,也不能免除被告對被訴行政行為合法性的舉證責任;被告如不提供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提供其作出行政行為的證據的,仍將視為沒有相應證據,要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
因此,從“先取證,後裁決”、當事人提供證據的便利性(“優勢舉證能力”)以及對違法的行政機關的懲戒性角度來看,被告對訴爭行政行為的合法性承擔舉證責任是固定不變的“説服責任”,是客觀的舉證責任而非主觀的舉證責任,是結果意義的舉證責任而非行為意義的舉證責任。得在沒有事實根據的時候作出任何決定,否則,就是程序違法或濫用職權。
在我國的訴訟程序的規定中,對於行政訴訟來説,訴訟的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既要向法院提交事實根據,也要提交規範性文件,只針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即當不能證明其行為合法時應當敗訴,涉及附帶民事訴訟的民事請示部分則仍應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規則。
-
怎麼樣認定行政處罰追溯時效
一、怎麼樣認定行政處罰追溯時效行政處罰的追訴時效根據《行政處罰法》的相關規定,由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開始計算,違法行為存在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應當從行為終了之日起開始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六條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
-
民事訴訟法關於宣告婚姻無效後上訴的規定是什麼?
一、民事訴訟法關於宣告婚姻無效後上訴的規定是什麼?不可以上訴。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案件一經受理,經審查確實屬於無效婚姻,人民法院應當作出無效的判決,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法院不予准許,以維護婚姻的嚴肅性。同時,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處理即發生法律效力,不可上訴。...
-
撤回行政複議申請後再次申請可以嗎?
一、撤回行政複議申請後再次申請可以嗎?如果申請人撤回了行政複議的申請以後,那麼是不能夠再就同一事項和理由再申請行政複議了,除非是其他的事實或者是理由才可以申請行政複議。並且申請行政複議,需要在規定的期限以內進行申請。“申請人撤回行政複議申請的,不得再...
-
拒不執行判決如何申請行政拘留
一、拒不執行判決如何申請行政拘留拒絕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書的,不需要申請行政拘留,由人民法院對拒不執行者進行拘留。如果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妨害司法行為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