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如果上班路上被感染屬於工傷嗎
一、疫情期間如果上班路上被感染屬於工傷嗎?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要符合工傷的認定條件,一般需認定是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工作原因。
而為了照顧勞動者,進一步補充規定了第十四條,擴充了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工作原因的邊界,即承認上下班途中受傷害也有被認定是工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屬於工傷。
必須符合上述內容的情況,才能認定為上下班途中的工傷。
如果在上下班途中,沒有因上述原因受到傷害,都不屬於工傷。
這一條的認定相當明確,上下班路上的工傷認定範圍,是明確地只限規定原因造成的上下班途中傷害。
如果並非交通事故,又或者是因本人主要責任引起的交通事故,如自己違反交通法規,路上不注意滑到等,並不能認定工傷。
所以,在不考慮舉證的情況下,明確是在上班路上感染疫情的話,不算工傷。
二、上班期間不幸被感染不能算作工傷,那該怎麼辦?
針對這樣的情況,國家已經明確的説了,所有的治療費用都由國家來兜底,財政去補貼。
另外,對隔離期的員工也有保護。在隔離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應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對於被認定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例,或與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而受到隔離的勞動者,需在隔離期滿且經醫學觀察,排除是感染者或病毒攜帶者後方可返崗復工。
最後,如果公司採取了防疫措施,但仍然存在過錯,造成損害的,承擔民事責任。
如果上班感染生病了,雖然不屬於工傷,但國家有專項財政資金給報銷醫療費,同時被隔離期間,工資正常發放,也算是對我們最好的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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