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案件幾種判決類型
一、行政訴訟案件幾種判決類型
1、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行政行為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請被告履行法定職責或者給付義務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2、撤銷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條規定,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並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1)主要證據不足的;
(2)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
(3)違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職權的;
(5)濫用職權的;
(6)明顯不當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行政行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為。
法院判決重做時,行政機關不得以同一事實理由作出與原行為相同的行為,除非主要事實理由發生變化;法院以違反法定程序為由撤銷原行為的。
3、變更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行政處罰明顯不當,或者其他行政行為涉及對款額的確定、認定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變更。
人民法院判決變更,不得加重原告的義務或者減損原告的權益。但利害關係人同為原告,且訴訟請求相反的除外。
二、行政判決和裁定的區別在哪裏
行政判決和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審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過程中,根據案件事實和法律對各類案件的審理結果和審理案件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問題作出的結論和決定。在定義上,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或判決執行過程中,就訴訟程序問題或部分實體問題所作出的決定。判決是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終結時就實體問題所作出的決定。兩者都是裁判的一種.但二者的適用是有嚴格區別的:
(1)解決問題的性質不同。判決是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就實體所作的決定;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或判決執行過程中就訴訟問題或部分實體問題所作的決定。
(2)適用範圍不同。刑事判決在於解決確定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種罪應否處罰、如何處罰以及刑罰的執行方法等問題;民事判決在於解決雙方當事人關於民事權利、義務的爭執。
(3)採用形式有所不同。判決必須採用書面形式;而裁定則可書面或口頭形式作出。例如延期審理、傳喚未到庭的證人。更換不符合條件的當事人等可以製作口頭裁定。但必須將口頭裁定記入筆錄。
(4)發生法律效力的條件和時間不同。刑事判決的上訴和抗訴期限為10日,刑事裁定的上訴和抗訴期限為5日。在此期間內不上訴和不抗訴的,在期滿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行政裁定主要是針對行政訴訟程序上的爭議事項作出的,它能保障訴訟活動正常地按順序結束。在訴訟不同階段對不同的程序問題,都可以製作行政裁定。可以根據一起案件的實際情況和需要製作一個或者多個裁定,並且裁定不受書面格式的限制,也可以以口頭形式作出。
-
行政拘留如何折抵刑期?
行政拘留在處罰前已經採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行為人被處以行政拘留處罰後,又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的,如果被告人被判處刑罰的犯罪行為和以前受行政拘留處罰的行為系同一行為,其被拘留的日期,應予折抵刑期,如果被判處刑罰的...
-
行政訴訟的舉證責任原則是什麼行政
一、行政訴訟的舉證責任原則是什麼行政訴訟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由被告承擔舉證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證據包括:(一)書證;(二)物證;(三)視聽資料;(四)電子數據;(五)證人證言;(六)當事人的陳述;(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現場筆錄。以上證據經法庭審查屬實...
-
利用民事訴訟敲詐勒索罪怎麼處罰?
一、利用民事訴訟敲詐勒索罪怎麼處罰?1、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
-
省政府的徵地批覆不是最終裁決,何來不可複議之説?
在土地徵收中,省政府依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所作出的徵地批覆無疑是極為重要的法律文件。有批覆,則徵地項目可以依法開展;沒批覆,則徵地項目就無法正式啟動,地不能動房子也不能拆。然而,近期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的周濤律師在廣西竟遇到了這樣一起令人氣憤的訴訟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