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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受理通知書蓋章

行政複議受理通知書蓋章

在對行政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時,此時可以向上一級主管機關申請進行行政複議。自然啟動行政複議程序需要書寫的行政複議申請書,而我國對行政複議的機關和具體行政複議的期限也是有嚴格要求的。一般超過規定期限申請行政複議的,此時不會再受理案件,不過此時沒有超過行政訴訟期限的,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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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是什麼

受理案件通知書是人民法院對案件的起訴經過審查後決定立案受理,向原告發出的法律文書。它表明人民法院在收到原告起訴後,經審查,原告的起訴符合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已經啟動訴訟程序。同時,受理案件通知書中會明確告知原告在訴訟活動中享有的訴訟權利和應當履行的訴訟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