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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申請行政複議的流程是什麼?

一、村民代表申請行政複議的流程是什麼?

村民代表申請行政複議的流程是什麼?

1、確認執法機關已對作出具體行政行為。通俗説,就是執法機關已經送達具有決定性的法律文書,如:處罰決定書、強制措施通知書等。如果遇到不依法執法的機關,切記留存執法機關實施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錄像、照片均可)。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規定,申請行政複議的期限是自知道具體行政行為60日內,在提出複議前應確認在合法期限內。如果超過60日,應説明為何超期,是否仍在合理期限內。

3、撰寫行政複議申請書,提交時須一式三份,簡易格式見圖。

4、蒐集複議所需材料,包括:個人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面均需複印)、營業執照複印件、法人身份證複印件、相關證據材料。部分人認為行政複議、訴訟舉證責任應該倒置,企業無需提供證據,這是錯誤觀念。有力的證據可以更快更好的解決行政糾紛。

5、到法定複議機關(一般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上一級機關或者政府)提交複議申請和相關材料,當面提交或郵寄均可。複議機關會在5日給予答覆是否受理。受理會有受理通知書,不受理則有不予受理通知書。

政府或者行政機關與公民、組織之間發生糾紛和爭議,即行政爭議時,作為行政爭議一方的行政機關依法設置解決爭議的組織和途徑,直接解決行政爭議。這是世界各國都有的制度,在我國稱為行政複議。

二、行政複議的受理內容

1、受理行政複議申請的審查機構是行政複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

2、受理行政複議申請的審查期限是五個工作日。

3、審查的內容包括:行政複議是否在法定期限內提出,其內容是否符合行政複議法的要求;是否有其他救濟手段排除了行政複議,即對於法律不要求必須經行政複議後即可起訴的事項,應當審查行政相對人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以及人民法院是否已經受理;是否是重複提起行政複議申請;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審查後的處理。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的,決定予以受理;不符合條件的,依據法律不予受理,並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5、對行政複議機關不受理或不答覆行政複議申請的救濟手段。

6、行政複議申請的受理對被申請行政複議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影響。

行政複議是為了能夠給利害關係人維護自己合法利益設置的程序,如果認為行政機關的行為有損害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想要申請行政複議首先需要具體的申請目標,明確的被申請人,並且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法定複議機關提交相應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