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賬户構成挪用資金罪嗎?
一、私人賬户構成挪用資金罪嗎?
私人賬户構成挪用資金罪,因為在我們國家刑法當中,關於挪用資金罪的具體形式當中的話,就包括有私人的賬户來進行挪用。挪用資金罪的行為方式主要表現在“挪用”上。所謂“挪用”,是指無權動用而不經批准許可,違反公司財務制度,擅自將公司資金挪作私用;或者雖有權動用,但違反公司財務制度,私自將公司資金挪作私用。行為人一經實施“挪用”的行為,就侵害了公司資金款項的專有權,改變了資金款項的用途,從而危害了公司對資金的佔有、使用和收益,損害了企業工作人員職務廉潔性,同時也就具備了嚴重社會危害性。
二、根據《刑法》規定,“挪用”主要包含以下三種行為方式:
(一)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
這是較輕的一種挪用行為,行為人利用職務上主管、經手本單位資金的便利條件而挪用本單位資金,其用途主要是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使用,但未用於從事不正當的經濟活動,而且挪用數額較大,且時間上超過三個月而未還。這裏的“個人使用”是指挪用資金用於自己或者其他個人的合法生活、非經營性支出等合法用途。所謂的“數額較大不退還”是指挪用人由於客觀上的原因而不能歸還。如果行為人挪用單位資金後主觀上轉化為不願意、不打算歸還,或者攜款潛逃的,則該行為性質轉化為侵佔,應認定為職務侵佔罪。
例如,某公司財務經理林某挪用單位資金10萬元,以個人的名義出借給朋友做生意急用,並打算在朋友還錢後就歸還這筆款。半年後,朋友歸還林某10萬元,林某覺得該挪用行為一直未被公司發現,遂萌生了將該款據為己有的念頭,為此林某利用其擔任財務經理的職務便利,採取作假賬的方式核銷了該10萬元的債務賬目。此時,林某的行為已轉化為非法佔有的侵佔行為,構成職務侵佔罪。
(二)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
這種行為沒有挪用時間是否超過三個月以及超過三個月是否退還的限制。只要數額較大,且進行營利活動就構成犯罪。所謂“營利活動”,是指合法的營利活動,不包括非法的營利活動,主要是指存入銀行,或者進行經商、投資、購買股票、債券或彩票等行為活動。將挪用的資金用於歸還個人在經營活動中的欠款,也屬於進行營利活動。
當代社會對於公司內部的資金,無論自己是擁有多麼緊急的狀況之下的話,在沒有經過准許的情況之下,時間段不能夠進行挪用的。否則的話有可能構成挪用資金罪,尤其是在很長時間之內沒有歸還,數額比較大的話,進行盈利活動,屬於挪用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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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資金罪是什麼呢?
律師解析:資金挪用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3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公司、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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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請律師有用嗎
有用,律師介入的越早,對案情瞭解的越多,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合法權益的維護越有利,相反,如果到了審判階段委託律師就很倉促了。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經審判長許可,可以向被告人發問。《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一條公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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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權謀私罪一般判幾年
《刑法》上沒有這個罪名,但《刑法》上很多罪名都有以權謀私的行為或表現。比如職務侵佔罪,貪污罪等等。構成職務侵佔罪,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達到數額巨大起點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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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如何賠償
職務侵佔罪是不能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退賠不能彌補損失的,被害人可以另案提起民事訴訟。犯罪分子非法佔有、處置被害人財產而使其遭受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被追繳、退賠的情況,人民法院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