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佔罪與盜竊罪有什麼區別
一、侵佔罪與盜竊罪有什麼區別
盜竊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祕密竊取他人數額較大公私財物或多次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侵佔罪和盜竊罪都以他人財物為對象,都侵犯了公私財物的所有權,主觀上都是出自故意,並都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為目的。這是二者的共同之處。但是,二者有着明顯的區別:
1、犯罪主體不同。侵佔罪的主體則是特殊主體,即持有他人財物的已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盜竊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該罪的主體。
2、犯罪故意的內容和時間不同。侵佔罪行為人認識到自己是以非暴力的手段非法佔有自己業已持有的他人財物,且犯罪故意只能產生於持有他人財物之後;盜竊罪行為人認識到自己是以不為財物所有人或持有人知道的祕密方法非法獲取他人財物,且犯罪故意只能產生於非法獲取他人財物之前。
3、犯罪的客觀方面不同。侵佔罪的手段既可以是祕密的,也可以是公開或半公開的,而且必須是拒不退還或交出他人財物的,才構成犯罪;盜竊罪的手段只能是祕密的手段,而且即使竊取他人財物之後又主動退還的,也已構成犯罪。
4、行為對象不同。侵佔罪的行為對象是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及遺忘物、埋藏物,且不限於動產,不動產也可能成為刑法第270條第1款侵佔罪的行為對象;盜竊罪的行為對象是他人的動產。
二、侵佔罪與詐騙類罪的區別
詐騙類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數額較大財物的一類行為,含詐騙罪、合同詐騙罪、金融詐騙罪等。侵佔罪與詐騙類罪除在犯罪主體、告訴形式等方面存在差異外,在客觀方面還有區別:
1、財物交付的原因不同,這是二者的關鍵區別。詐騙類罪是被害人在行為人的欺騙下形式上自願地將財物交與行為人,即行為人對他人財物的支配及欺詐之果;而侵佔罪則是被害人基於委託、信任等原因完全自願地將財物交與行為人支配,並非行為人欺騙所致。
2、危害行為不同。詐騙類罪的危害行為是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侵佔罪則是非法佔有、拒不退還。
3、財物交付與犯意產生的時間關係不同,詐騙類罪被害人將財物交與行為人是在行為人產生犯意之後;侵佔罪則是在犯意產生之前。
盜竊罪與侵佔罪之間,固然有一定的相似之處,但同時也有一些不一樣的地方。上文中通過對比之後,為大家總結出了盜竊罪與侵佔罪之間四點不一樣的地方,主要就包括行為對象、犯罪的客觀方面、犯罪故意的內容和時間、法律規定的犯罪主體等等。
-
刑事案件自訴人有哪些權利
一、刑事案件自訴人有哪些權利自訴權人在訴訟中享有訴訟權利:1、有權直接向法院提出控訴;2、有權申請撤回自訴或者自行和解。但可能有損於國家和社會利益的除外,如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71條第3項規定的公訴轉自訴的案件不適用調解。其理由在於這些案件也侵...
-
刑事自訴案件的類型主要有哪些?
一、刑事自訴案件的類型主要有哪些?刑事自訴案件的類型主要包括:(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1、侮辱、誹謗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
-
離婚十年還能起訴重婚罪嗎?
律師解析:離婚十年不能再起訴重婚罪了,因為重婚罪的追訴時效期限為五年。我國《刑法》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2、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3、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4...
-
2022侮辱罪是否自訴案件
一、侮辱罪是否自訴案件侮辱罪是自訴案件,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侮辱罪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法律規定的自訴案件的被害人或監護人,為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直接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