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和職務侵佔罪區別有哪些
一、盜竊罪和職務侵佔罪區別有哪些
1、主體要件不同:職務侵佔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必須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而盜竊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只要年滿16週歲無論從事何種工作均可構成。
2、犯罪對象不同:職務侵佔罪對象只能是本單位的財物;而盜竊罪的對象是他人財物,包括公私財物,而且多為犯罪行為前不被自己所控制的他人財物。
3、犯罪手段不同:職務侵佔罪是利用職務的便利侵佔實際掌管的本單位財物;而盜竊罪則是採用祕密竊取的手段獲取他人財物的行為。
二、職務侵佔罪和盜竊罪哪個嚴重
從性質上講,盜竊罪的犯罪性質要比職務侵佔罪的犯罪性質嚴重。這一點可以從犯罪的最高量刑標準上體現出來:盜竊罪最高量刑標準為無期徒刑;職務侵佔罪沒有無期徒刑的量刑標準。
《刑法》對上述二罪的處罰規定: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二百七十一條 【職務侵佔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依據法律,在祕密竊取本單位財物的情況下,行為人的行為性質決定於是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所謂職務上的便利,是指將自己主管、管理、經手的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職務上的便利不同於工作上的便利,前者是職位所規定應該擔任的工作而形成的便利;後者是與職位無關,僅因是本單位工作人員,熟悉本單位的環境狀況而帶來的較易接近作案目標或對象的便利。因此,同是本單位工作人員,若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竊取本單位財物,則構成職務侵佔罪。若利用工作上便利,竊取本單位財物,則構成盜竊罪。
-
入室盜竊和盜竊有什麼區別?
一、入室盜竊和盜竊有什麼區別?入室盜竊和盜竊是有區別的。入室盜竊是盜竊的一種從重處罰的行為,但是入室盜竊也構成盜竊罪。入室盜竊屬於盜竊罪中的一般情節,根據《刑法》中的規定,只要有入室盜竊的行為,那麼一律認定為盜竊罪,所以是並不存在入室盜竊罪的,入室盜竊僅...
-
故意殺人罪和過失殺人有什麼區別?
一、故意殺人罪和過失殺人有什麼區別?故意殺人罪和過失殺人有的區別是:1、主觀上不同故意殺人,即主觀上明知自己的行為必然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後果或是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會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後果,而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過失殺人,即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會造成被害人死...
-
職務侵佔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職務侵佔罪量刑標準是什麼《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職務侵佔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
-
刑法關於未成年犯罪有什麼規定?
一、刑法關於未成年犯罪處罰有什麼規定?我國刑法規定:“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