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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與拘役有什麼區別有哪些

管制是不關押犯罪分子,限制犯罪分子一定自由。適用對象的特點是罪行比較輕和危險性比較小。刑期為三個月以上兩年以下最高刑期不超過三年。拘役是對犯罪分子短期之內剝奪人身自由,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最高不超過一年。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十八條
【管制的期限與執行機關】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判處管制,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對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刑法》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刑法》第四十三條
【拘役的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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