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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和管制有什麼區別?

一、拘役和管制有什麼區別?

拘役和管制有什麼區別?

首先,從法律依據上來説,拘役屬於一種刑罰,判處拘役的法律依據是刑法。是對犯罪分子的犯罪行為的懲罰。而拘留屬於行政處罰,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判處的懲罰措施,是針對違法行為的懲罰措施。

從時間上説,拘役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一年。而拘留最長不得超過十五天,數個違法行為並罰的不得超過二十天。

從執行機構來説,都是由公安機關執行,但拘役是在看守所執行,每個月可以有一到兩天與家人團聚,拘留是在拘留所執行,在執行期間不得與外人接觸。

二、拘役和拘留有什麼區別?

1、含義與性質不同:拘役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而管制是對罪犯不予關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進行社區矯正的刑罰方法。

2、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最高不得超過1年。管制的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數罪併罰時,可以延長到3年。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2日。

3、對象不同:拘役一般只適用於犯罪性質比較輕微、社會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而管制適用於罪行性質輕、危害小、行為人人身危險性較小的犯罪。

4、執行不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享有兩項待遇:一是探親;二是參加勞動,可以酌量發給報酬。而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標籤:管制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