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訴案件的審判程序
刑事自訴案件的審判程序:
1.向被告人送達自訴狀或口訴筆錄副本,確定開庭日期,傳喚當事人,通知證人出庭,公開審判的應先期公佈有關事項等。
2.自訴案件開庭審理程序與公訴案件基本相同,也分為開庭、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後陳述、評議和宣判五個階段進行。
3.自訴案件可以調解。調解達協議的,應制作刑事自訴案件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並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送達當事人後即發生法律效力,必須執行。在調解書送達以前,如果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可以再行調解,也可以宣判。
4.在宣判前,自訴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雙方當事人和解後,自訴人可以申請撤回自訴。對申請撤回自訴的,人民法院一般應當准許,記入筆錄並通知雙方當事人結束訴訟。
5.當事人如不服一審人民法院對刑事自訴案件的審判,應在法定上訴期限內提出上訴。
6.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刑事自訴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審結,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二審過程中,可以調解,也允許自訴人撤訴。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三條 合議庭組成
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共三人或者七人組成合議庭進行,但是基層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 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共三人或者七人組成合議庭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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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檢察院補充移送起訴通知書
人民檢察院補充移送起訴通知書檢補訴[]號一、送達單位。二、寫明原起訴意見書文號及犯罪嫌疑人姓名、涉嫌罪名,移送審查起訴時間。三、寫明需要補充移送起訴的犯罪嫌疑人姓名,犯罪事實,觸犯的刑法條款,需要審查起訴的理由(如果需要補充移送起訴多名犯罪嫌疑人的,應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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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訴人必須參加開庭嗎?
律師解析:本人或委代理人必須出庭。一般情況下本人是可以不出庭的,但應該有代理人等;因為自訴案件要出示證據,對嫌疑人進行控告,必須有控告人在。如果不到庭的法院會進行傳喚,經兩次依法傳喚,沒有正當理由但是未到庭的,或者沒有經過法庭的許可中途退出法庭的,應該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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