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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除以31天合法嗎

一般來説,根據我國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規定,工資除以31天的這樣的計算方法是不合理的,是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是否合法應當考慮勞動者,以及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中如何規定的工作時間。如果你的用人單位執行的是標準工時制的工時制度,那麼這樣的計算方法是不合理的;如果你的用人單位執行的是經過勞動行政部門審批的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時的工時制度,那麼每一個月的工資按照31天的書目除以有可能就是是合理的,具體是否合理和合法要看單位報批的工時制是如何規定的。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工資除以31天合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