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刑事訴訟

存疑不起訴會有案底嗎?

存疑不起訴會有案底嗎?

一、存疑不起訴會有案底嗎?

案底是指犯罪記錄,案底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但是如果確實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以後,會有案底。因此,存疑不起訴説明行為人並未被法院定罪,也就是無罪之人,自然沒有案底的。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對犯罪人員信息進行合理登記和有效管理,既有助於國家有關部門充分掌握與運用犯罪人員信息,有效防控犯罪,維護社會秩序,也有助於保障有犯罪記錄的人的合法權利,幫助其順利迴歸社會。

二、哪些情況符合存疑不起訴?

1、《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  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這種不起訴的適用前提是案件必須經過補充偵查。因為證據不足屬於不具備起訴條件的情況,因而不能提出起訴。

2、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規則》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確定犯罪嫌疑人構成犯罪或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屬於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可以做出不起訴決定:

(1)據以定罪的證據存在疑問,無法查證屬實的;

(2)犯罪構成要件事實缺乏必要的證據予以證明的

(3)據以定罪的證據之間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據證據得出的結論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綜上所述,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會重點對證據展開調查,如果做成存疑不起訴的決定,對當事人應當釋放,再羈押是不合適的。沒有起訴到法院,自然就沒有審判環節,這樣不會給當事人留下案底。存疑不起訴不是説當事人一定無罪,後期有確鑿證據的,還可以起訴的。

標籤:起訴 案底 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