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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死刑宣判多久執行?

一、公開死刑宣判多久執行?

公開死刑宣判多久執行?

公開死刑宣判被宣判完畢之後,7天時間執行。當然如果説這個死刑案件的話,它是由中級人民法院來進行審理的,那麼還需要等待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複核審理,在相關的法院都已經批准之後,才能夠進行一個死刑具體的執行。如果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還要等待高級人民法院的審查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複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後,下達死刑執行命令,原審法院應當在收到該命令7日內執行死刑。

執行死刑前,罪犯提出會見其親屬或者其近親屬提出會見罪犯申請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許。

人民法院將罪犯交付執行死刑,應當在交付執行3日前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

執行死刑前,指揮執行的審判人員對罪犯應當驗明正身,即認真核對被執行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基本犯罪事實及其他情況,確保被執行的人就是判決、裁定所確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錯殺;還要詢問罪犯有無遺言、信札,並製作筆錄,然後交付執行人員執行死刑。

執行死刑應當公佈,禁止遊街示眾或者其他有辱被執行人人格的行為。

執行死刑完畢,應當由法醫驗明罪犯確實死亡後,在場書記員製作筆錄。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執行死刑情況(包括執行死刑前後照片)及時逐級上報最高人民法院。

二、死刑複核的程序簡單概述

審理對象特定。

這一程序只適用於判處死刑的案件,包括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和判處死刑緩期二年 執行的案件。只有死刑案件才需要經過死刑複核程序。沒有被判處死刑的案件無需經過這一程序。這種審理對象的特定性使死刑複核程序既不同於普通審判程序—— 一審和二審程序,也不同於另一種特殊審判程序——審判監督程序。

死刑複核程序是死刑案件的終審程序。

一般刑事案件經過第一審、第二審程序以後,判決就發生 法律效力。而死刑案件除經過第一審、第二審程序以外,還必須經過死刑複核程序。只有經過複核並核准的死刑判決才發生法律效力。從這一意義上説,死刑複核程 序是兩審終審制的一種例外。

所處的訴訟階段特殊。

死刑複核程序的進行一般是在死刑判決作出之後,發生法律效力並交付執行之前。相比較而言,第一審程序、第二審程序審理時間是在起訴之後,二審判決之前;審判監督程序則是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之後。

核准權具有專屬性。

日常生活當中,很多的子集類型的案件是被公開的宣判的,在公開宣判完畢之後,什麼時候執行死刑必須要具有一定的時間限制,通常情況下來説的話,7天內就可以完成,但也不排除有一些是在當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續還需要其他的法院來進行審核的,需要延長時間。

標籤:執行 宣判 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