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死刑判決後多久執行

死刑判決後多久執行

對於犯罪行為特別嚴重的,特別是涉及到公眾影響很大的犯罪行為,一般都是會進行刑事處罰的。尤其是對於死刑,因其關乎着一個人的生命,因此對於死刑的判處限制的越來越嚴格。如果犯罪分子被判處了死刑,那麼死刑判決多久後執行呢?下面法律本站小編帶大家去了解一下!

一、死刑的概念

死刑,也稱為極刑、處決,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罰之一,指行刑者基於法律所賦予的權力,結束一個犯人的生命。而遭受這種剝奪生命的刑罰方法的有關犯人通常都在當地犯了嚴重罪行。

二、死刑的分類

1、死刑並立即執行

2、死刑並緩期2年執行:在緩期內,犯罪分子無再犯的,改為無期徒刑,否則,立即執行死刑。

三、死刑立即執行的相關程序:

在200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權後,死刑的執行日期被大大延長了。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以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死刑為例:在死刑的判決宣告以後,自犯罪分子接到判決書之日起10日有權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判決宣告到犯罪分子收到判決書的時間是五日。因此,死刑犯實際上有15日的上訴期。如果死刑犯不上訴,人民檢察院不抗訴。上訴期滿之日起,3日內,作出死刑判決的法院把相關的材料上報至上一級人民法院。在受到中級人民法院的材料後,高級人民法院需要進行審查。認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量刑正確,程序合法的情況下,高級人民法院作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請核准的裁定。這個期限法律上沒有限制。最高人民法院收到材料,再次對全案進行審查。認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量刑正確,程序合法的。作出核准的裁定,並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署死刑執行的命令。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死刑執行命令,逐級送達至執行死刑的法院。在受到死刑執行命令後七日內,由該法院執行死刑。如果該死刑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作出的,死刑立即執行。不用經過如此之多的手續。

四、執行死刑立即執行時,犯罪分子及其家屬可以享有的權利:

1、執行死刑前,罪犯提出會見其親屬或者其近親屬提出會見罪犯申請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許。

2、人民法院將罪犯交付執行死刑,應當在交付執行3日前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

3、執行死刑前,指揮執行的審判人員對罪犯應當驗明正身,即認真核對被執行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基本犯罪事實及其他情況,確保被執行的人就是判決、裁定所確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錯殺;還要詢問罪犯有無遺言、信札,並製作筆錄,然後交付執行人員執行死刑。

4、執行死刑應當公佈,禁止遊街示眾或者其他有辱被執行人人格的行為。

5、執行死刑完畢,應當由法醫驗明罪犯確實死亡後,在場書記員製作筆錄。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執行死刑情況(包括執行死刑前後照片)及時逐級上報最高人民法院。

五、死刑立即執行後的處理:

1、對於死刑罪犯的遺書、遺言筆錄,應當及時進行審查,涉及財產繼承、債務清償、家事囑託等內容的,將遺書、遺言筆錄交給家屬,同時複製存卷備查;涉及案件線索等問題的,應當抄送有關機關。

2、通知罪犯家屬在限期內領取罪犯屍體;有火化條件的,通知領取骨灰。過期不領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關單位處理。對於死刑罪犯的屍體或者骨灰的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卷。

3、對外國籍罪犯執行死刑後,通知外國駐華使、領館的程序和時限,依照有關規定辦理。

犯罪份子所犯下的罪行令我們深惡痛絕,但是死刑畢竟是要剝奪一個人的生命,生命只有一次,出於人道主義,死刑的判決需要法官謹慎了又謹慎。當犯罪份子不服處分時,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法院已經依據事實判定犯罪份子死刑並立即執行時,犯罪份子及其家人也享有相應的權利。”死刑判決後多久執行"是要視具體情況而言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湖南律師!

標籤:執行 死刑 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