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被判死刑立即執行是多久執行

依據我國《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死刑經最高人民法院複核批准的,如果立即執行死刑,第一審人民法院接到執行死刑命令後,應當在七日內執行。執行死刑前,罪犯提出會見其親屬或者其近親屬提出會見罪犯申請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許。人民法院將罪犯交付執行死刑,應當在交付執行3日前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九十九條 最高人民法院的執行死刑命令,由高級人民法院交付第一審人民法院執行。第一審人民法院接到執行死刑命令後,應當在七日以內執行。
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故意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執行死刑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執行。

被判死刑立即執行是多久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