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案情節較輕認定怎麼處理?
隨意毆打他人,涉嫌尋釁滋事罪,情節較輕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刑法》對尋釁滋事罪的處罰:
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擴展資料:
1、故意傷害罪與故意殺人(未遂)罪的區分故意傷害罪與故意殺人(未遂)罪在客觀上都造成了他人身體健康損害的結果,兩者的區分主要在於故意的內容不同:
故意傷害罪具有傷害的故意,而故意殺人(未遂)罪則具有殺人的故意,只是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而已。因此,在司法實踐中,應當根據主觀故意的內容區分上述兩種性質不同的犯罪。
2、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與故意殺人罪的區分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與故意殺人罪在客觀上都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結果,兩者的區分主要在於主觀心理狀態的不同:
在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情況下,行為人只有傷害故意,致人死亡是過失所致。而在故意殺人的情況下,行為人具有殺人故意,對於他人死亡的結果是希望或者放任其發生的。
3、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與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區分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與過失致人死亡罪在客觀上都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結果,並且對於他人死亡的結果主觀上都是過失的,區分的關鍵在於:
在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情況下,致人死亡結果是由故意傷害行為所致。而在過失致人死亡的情況下,致人死亡是一般行為所致。
因此,應當根據致人死亡的行為是否故意傷害行為對上述兩種性質不同的犯罪加以區分。在司法實踐中,經常出現推人一把或者打人一拳,他人倒地因頭部嗑在石塊或者其他硬物上而導致死亡的情形。
在這種情況下,不能因為推人或者打人是故意的,就定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因為推人或者打人雖然是故意的,但並未構成傷害,因而應以過失致人死亡論處。
故意傷害罪的情節較輕,首先具體是要由公安部門和法院來進行認定的。其次,針對於受害者的家屬也可以説明相關的情況,如果犯罪嫌疑人對受害者的賠償到位,獲得了受害者家屬的原諒和諒解,出具諒解書是可以對其進行從輕處罰,甚至於判處緩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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