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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為犯罪有故意和過失麼?

一、不作為犯罪有故意和過失麼?

不作為犯罪有故意和過失麼?

不作為犯罪既可能是故意犯罪也可能是過失犯罪,不作為犯罪是不作為是相對於作為而言的,指行為人負有實施某種積極行為的特定的法律義務,並且能夠實行而不實行的行為。過失犯罪行為本身藴涵着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的可能性,它是可能危害社會的行為。故意犯罪行為本身是錯誤行為,即屬於不適當的、應當受到譴責的行為。一般情況下,過失犯罪只有在造成了嚴重危害社會的結果時刑法才將其規定為犯罪,行為人才承擔刑事責任,所以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不是表現在主觀意志上,而是體現在客觀效果上。

《刑法》第十四條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二、不作為犯罪的分類

1、純正不作為犯(真正不作為犯)

純正不作為犯是指由刑法明文規定的只能由不作為構成的犯罪,它是以不履行特定義務為構成要件的犯罪。也就是説,在我國現行刑法中,行為人的行為但凡符合法律明文規定的不作為犯罪的構成要件,都可根據法律的規定定罪量刑。

因此,純正不作為犯罪的成立必須以構成要件齊備為前提。例如,遺棄罪,拒不救援友鄰部隊罪等。所謂“純正”指的是該類犯罪只能由不作為行為構成,而不能由作為行為構成。

同時,在純正不作為犯罪的犯罪構成中,對法定義務的違反,是該類犯罪成立的前提,也是該類犯罪構成純正不作為犯罪的構成要件中的重要內容。

2、不純正不作為犯(不真正不作為犯)

所謂不純正不作為犯,是指行為人以不作為的形式實施的通常以作為形式實施的犯罪,例如以不作為形式實施的交通肇事後逃逸甚至放任更嚴重危害後果發生的間接故意殺人案件等。

3、混合不作為犯

我國有學者根據刑法分則對具體犯罪的不作為模式,除了把不作為犯分為純正不作為犯和不純正不作為犯之外,還提出了另外一種不作為犯,即混合不作為犯。所謂混合不作為犯的表述為“混合不作為犯是指既有作為又有不作為共同構成的犯罪形態”。

混合不作為犯的特點在於作為與不作為必須同時存在才能構成犯罪,如果只有作為或者只有不作為,則不能成立該犯罪”,例如我國現行刑法規定的抗税罪和走私罪便同時包含作為和不作為兩種行為。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不作為犯罪的具體情況應當結合實際來進行認定和處理,司法機關首先要對是否構成不作為犯罪進行認定,具體情況下,對於故意不作為犯罪或者過失不作為犯罪的判罰標準是不一樣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由司法機關來進行判罰處理。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標籤:過失 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