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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遺棄罪程序是怎樣的?

起訴遺棄罪程序是怎樣的?

遺棄罪在我國發生的頻率是非常高的,經常看新聞就有誰家老人被遺棄了,誰家生病小孩又被遺棄了,這些事在道德上面是要被收到譴責的,當然這些行為也構成了犯罪行為,下面我就為大家介紹一下起訴遺棄罪程序是怎樣的,給大家做一個法律梳理,遇到這種問題一定要用法律的手段進行維護自己的權利。

一、遺棄罪的法律規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 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遺棄罪的起訴方式

公訴案件是指由檢察院提起公訴,指控行為人涉嫌犯罪,由法院審理判定是否犯罪的一種方式。

自訴案件是可以由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

遺棄罪原則上是公訴案件,只有在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的時候,被害人有證據證明被告人犯有遺棄罪的時候,法院才能作為自訴案件受理。

公訴轉自訴案件是指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已經作出不予追究的書面決定的案件。

所以,在遺棄罪中,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可以提起自訴。自訴時攜帶起訴書去法院,書寫要寫明被告人對被害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具體事實,包括被害人與被告人的關係,犯罪的時間、地點、犯罪的動機、目的、手段、過程與結果及犯罪後的表現等。還要提供有關的證據、證人及住址等。

三、遺棄罪的立案標準

負有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且情節惡劣的。遺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程度的,才構成犯罪。也就是説,情節是否惡劣是區分遺棄罪與非罪的一個重要界限。

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遺棄行為情節惡劣是指:由於遺棄而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遺棄而生活無着,流離失所,被迫沿街乞討的;因遺棄而使被害人走投無路被迫自殺的;行為人屢經教育,拒絕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難境地的;遺棄手段十分惡劣的(如在遺棄中又有打罵、虐待行為的)等等。

以上就是起訴遺棄罪程序,希望大家能夠知道遺棄生病的家人在道德層面上是令人唏噓的,在法律上更是一種犯罪,這種事情希望不要出現,但是如果不幸遭遇這樣的事情,一定要拿出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權利,希望為大家整理的法律條文能夠對你們有所幫助。

標籤:遺棄罪 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