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棄子女多長時間就可以起訴遺棄罪?
一、遺棄子女多長時間就可以起訴遺棄罪
只要形成了遺棄的事實,證據確切,那麼就可以起訴;
遺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程度的,才構成犯罪。如果孩子因被遺棄而生活無着,流離失所,被迫沿街乞討的,或者拋棄時的行為,已經讓受害人無法獨立生活下去,也沒有生活來源的,基本構成遺棄罪了,如果不到這種程度就不構成遺棄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 【遺棄罪】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多長時間算遺棄罪的成立
遺棄罪,主要指家庭成員中負有贍養、扶養、撫養義務的成員對需要贍養、扶養和撫養的成員不履行行其應盡義務的違法行為。民法典禁止家庭成員間的遺棄,明確規定遺棄行為的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自訴。並沒有具體規定多長時間,主要有足夠證據證明事實即可。
認定遺棄罪應注意:
1、行為人對被害人有撫養義務是構成遺棄罪的前提條件。遺棄罪侵犯的客體是家庭成員之間互相撫養的權利、義務關係。我國民法典已明確禁止家庭成員間的遺棄,並逐條規定夫妻之間、父母子女之間、及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扶養、撫養和贍養的義務。
2、構成遺棄罪,行為人還須具有履行義務的能力。即行為人有獨立的經濟能力,並在能夠滿足本人及家人最低生活標準(當時當地標準)外有多餘的情況。行為人是否有經濟能力,這就需要審判機關結合其收入、開支情況及行為人能力(包括體力、腦力狀況)加以綜合分析認定。
3、構成遺棄罪,行為人確須履行義務。遺棄罪侵犯的對象必須是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他們的共同特點,是沒有獨立生活能力,若沒有其他人的幫助和撫養就無法生活下去。
4、構成遺棄罪,行為人的行為還須具有社會危害性。通常表現在遺棄動機卑劣,手段惡劣並造成嚴重後果。如因遺棄致被害人生活無着流離失所;在遺棄過程中又對被害人施以打罵,虐待;遺棄行為屢教不改;由於遺棄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自殺等等。
綜合上面所説的,遺棄罪已被列入我國的刑法,但是對於遺棄罪是必須形成了犯罪的事實才算是構成,如果遺棄之後再找回去,那麼這是不形成犯罪的,因此,對於案件的情況是要根據實際的原因來進行判定,這是要結合多方面來進行考良的。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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