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構成與刑法兩者有沒有關係
一、犯罪構成與刑法兩者有沒有關係?
肯定是有關係數的;
犯罪構成,又稱為犯罪構成要件,實際上就是刑法規定的犯罪成立的條件。犯罪構成的理論在刑法學的理論體系中佔有核心的地位。
犯罪構成作為認定具體犯罪的標準和規格,無論對司法實踐還是刑法理論,都具有重大意義。
1.犯罪構成是定罪量刑的法律標準
作為法律概念,犯罪構成就是確定某種行為是否犯罪的規格和標準,是行為人對自己行為負刑事責任的法律依據。首先,它是具體行為罪與非罪的界限,行為只有具備了犯罪構成,才能構成犯罪。其次,犯罪構成也是區分此罪與彼罪的法律標準。各種不同犯罪的獨特的特點,反映在每一個具體的犯罪構成要件中。因此,認真研究每一罪的具體構成要件,是準確定性、區分此罪與彼罪的關鍵。
2.行為符合犯罪構成是負刑事責任的根據
一個人之所以要對自己的行為負刑事責任,其基本的依據就是行為人的行為具備犯罪構成。行為是否具備犯罪構成,決定了刑事責任的有無;具備什麼樣的犯罪構成,決定了刑事責任的程度。(應當指出,行為是否具備犯罪構成是決定刑事責任有無的唯一的依據,但決定刑事責任輕重的因素除了犯罪構成要件事實外,還包括一些非構成要件的事實,如犯罪前後的表現等。)因此,是否追究某人的刑事責任,首先要查明某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行為只有符合了犯罪構成,才能認定為犯罪,進而被追究刑事責任。
3.犯罪構成所我國刑法理論的基礎和核心
犯罪構成理論在刑法學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是我國刑法理論的基礎和核心,貫穿在整個刑法學體系中。刑法中的許多理論問題,都與犯罪構成的基本理論息息相關。研究刑法理論,其關鍵就是掌握犯罪構成的理論。
二、犯罪構成的共同要件
犯罪構成的共同要件,是一切犯罪構成都必須具備的要件,因此,也稱犯罪構成的必要要件。雖然各個具體的犯罪構成要件都有特殊性,但如果將各種具體的犯罪構成要件歸納、整理加以概括抽象的話,任何犯罪構成都包括四個方面的要件(關於犯罪構成的共同要件,刑法理論上有相當大的分歧:
(1)二要件説,認為犯罪構成的共同要件分為行為要件和狀態要件
(2)三要件説(老版本),認為犯罪構成的共同要件是主體、危害行為、客體
(3)四要件説認為,犯罪構成的共同要件應為犯罪客體、客觀方面、主體、主觀方面。四要件説是傳統的犯罪構成理論模式。但正如有學者指出的:“這一犯罪構成理論模式雖然存在陳舊、機械等不能令人滿意之處,但在我國司法實踐中已經產生了較為深遠的影響,具有一定的生命力。
a.説明某種犯罪危害了什麼樣利益的要件,在刑法學中稱之為犯罪客體。犯罪總是侵害了一定利益的。故意殺人罪侵害了人的生命權,故意傷害罪侵害了人的健康權,盜竊罪侵害了公私財物所有權,等等,諸如此類。犯罪所侵害的利益實質都是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係,因此,犯罪客體就是犯罪行為所侵害的而為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係。在刑法中,不侵害任何社會關係的犯罪是不存在的,因此,犯罪客體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要件。
b.説明犯罪是在什麼樣的客觀條件下,用什麼樣的行為,使客體受到什麼樣危害的要件,在刑法學中稱之為犯罪的客觀方面。犯罪客觀方面首先是指行為人實施了危害行為,沒有危害行為,就沒有構成犯罪的前提。其次,是指危害行為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結果。不管具體的犯罪行為表現形式如何複雜或具體的危害結果表現形式如何,他們都是犯罪構成的不可缺少的因素。
c.説明犯罪是由什麼樣的人所實施的要件,在刑法學上稱之為犯罪主體。在司法實踐中,各種具體犯罪的主體情況儘管千差萬別,但作為自然人犯罪,其共同之處都必須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單位犯罪,也應具備一定的主體資格。
d.説明犯罪主體實施犯罪時主觀心理狀態的要件,刑法學上稱之為犯罪的主觀方面。犯罪主觀方面包括兩種形式,即故意和過失。每種犯罪都必須具有一定形式的主觀要件,行為人的行為在客觀上雖然造成了損害結果,但不是出於故意和過失,則不構成犯罪。
綜合上面所説的,犯罪構成的要件對於一個案件來説是特別重要的,而且在刑法裏面犯罪構成是一個案件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所以,執法人員在處理的時候就會按照法律規定的條款走,這樣才能更好的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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