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避險的情況下應符合哪些條件
緊急避險是人們在緊急情況下實施的可能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行為。如果致人損害的行為構成緊急避險,是不負刑事責任的。不過,此時需要對具體的避險行為作出認定,看是否符合規定的條件。那麼一般緊急避險的情況下應符合哪些條件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緊急避險的情況下應符合哪些條件
緊急避險成立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採取緊急避險的目的,必須是為了使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危險。即實施緊急避險的目的是正當的,是為了保護合法權益。如果為了保護非法利益,不允許實行緊急避險,如犯罪嫌疑人為了逃避公安人員的追捕而侵入他人住宅,則不能視為緊急避險。
“危險”正在發生,使上述合法權益受到威脅。尚未發生的危險或者已經結束的危險,以及主觀假想的危險或者推測的危險,都不能採取緊急避險的行為。危險可以來自不同的方面:有的是自然的力量,如天然火災、洪水、地震、山崩、海嘯、狂風等;有的是動物的侵襲;有的是疾病等生理機能造成的危險;有的是人為的危害社會的行為。
緊急避險行為是為了使更多更大的合法權益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而不得已採取的損害另一種合法權益的行為,因此,緊急避險所造成的損害必須小於避免的損害。這是由緊急避險的性質決定的。所謂“緊急避險”是指用損害一種合法權益的方法保護另一種受到正在發生的危險威脅的合法權益的緊急措施。不論是受損害的還是被保護的合法權益,都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只有損害的合法權益小於被保護的合法權益時,緊急避險的行為,才是對社會有益的,緊急避險才有實際意義。
由於緊急避險的特點是為了保護較大的合法利益,而不得不損害另一較小的合法利益,是行為人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所採取的緊急措施,行為人在主觀上沒有過錯,是一種有益於社會的合法行為,應當受到支持和鼓勵。所以緊急避險不具有刑法意義上的社會危害性,而具有合法性。因此法律規定,不得已採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
二、避險過當要負刑事責任嗎
刑法第21條第2款規定: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在刑法理論上,把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而造成不應有的危害的行為,稱為避險過當。
避險過當不是一個罪名,在追究其刑事責任時,應當在確定其罪過形式的基礎上,以其所觸犯的我國刑法分則有關條文定罪量刑。
在避險過當的罪過形式中,大多數是疏忽大意的過失,在少數或個別情況下,可能由間接故意或過於自信的過失構成避險過當。
由於避險過當在主觀上是出於保全合法權益的動機和目的,在客觀上發生在緊迫的情況下。因此,對於避險過當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本站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到此。雖然法律有明確規定構成緊急避險的條件,但是在實踐中對於緊急避險的認定仍然是比較複雜的問題。一旦不被認定為緊急避險,而是避險過當時,當事人是要負刑事責任的。
-
我國刑法對非法制造危險物質罪的處罰規定是怎樣的?
一、我國刑法對非法制造危險物質罪的處罰規定是怎樣的?我國《刑法》對非法制造危險物質罪的處罰規定具體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
-
酒後尋釁滋事行為認定有什麼標準?
很多人認為酒後的行為是在酒精的操控下實施的,並非個人真實意願,所以即使有破壞公共物品以及一些尋釁滋事的行為可能會根據實際情況從輕處罰。那麼,在我國酒後尋釁滋事行為認定有什麼標準?本站小編結合相關法律法規為大家解答如下。酒後尋釁滋事行為認定有什麼標...
-
挪用公款給他人買房什麼罪?
一、挪用公款給他人買房什麼罪?挪用公款給他人買房可能涉嫌犯挪用公款罪,若是挪用公款的行為同時滿足以下構成要件的,則構成挪用公款罪: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公共財產的所有權,同時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國家的財經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體是...
-
非法制造發票罪會判得重嗎
一、非法制造發票罪會判得重嗎?這個需要根據案情的大小來判斷。《刑法》第二百零九條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