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釋期間發現漏罪是無期徒刑嗎?
一、假釋期間發現漏罪是無期徒刑嗎?
假釋期間發現漏罪並不一定就會被判處無期徒刑,在假釋考驗期內有重新犯罪或者被查出有漏罪未宣判,應將新罪或漏罪處以刑罰,實行數罪併罰。但要是在假釋期滿後發現漏罪的,則不能撤銷假釋,而只能就新發現的漏罪進行定罪處罰。
《刑法》第八十六條 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應當撤銷假釋,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實行數罪併罰。
在假釋考驗期限內,發現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假釋,依照本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實行數罪併罰。
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假釋的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為,尚未構成新的犯罪的,應當依照法定程序撤銷假釋,收監執行未執行完畢的刑罰。
二、假釋期間犯新罪會被撤銷假釋嗎
假釋的撤銷,是指獲得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內又犯新罪或者被查出前罪宣判前有漏罪沒有宣判,或者在假釋考驗期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監管機關的相關規定,被人民法院裁定收監執行刑罰的執法活動。刑法規定獲假釋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法定情形之一,撤銷假釋:
1、在假釋考驗期內又犯新罪,無論所犯新罪的性質和形式,也無論所犯罪行會被判處何種刑罰,都應當撤銷假釋,對所犯新罪進行判決,並把前罪未執行完畢的刑期和新罪判決的刑期,按總和刑期以下數罪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數罪的刑期並罰。
2、獲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滿後才被發現所犯新罪,如果發現的新罪是在追訴時效內的,也要撤銷假釋,按第一條的規定處罰;
3、獲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內發現有在前罪判決之後沒有判決的漏罪,並且沒有超過追訴時效,不論其漏罪的性質,應判何種刑罰,都要撤銷假釋,把前後兩罪所判刑罰合併,在總和刑期以下,最高刑期以上決定執行數罪併罰的刑期。
在假釋期間,發現了新罪或者是漏罪等的,司法機關會立即撤銷正在執行的假釋刑罰,會將新罪、漏罪與之前通過偵查發現的罪名合併,然後按照數罪併罰來處理此類案件。也即並非只要發現了漏罪,假釋犯罪主體就一定會被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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