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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數罪併罰執行期的規定

刑法中數罪併罰執行期的規定

數罪併罰是什麼?數罪併罰執行期該怎麼執行?法律上對於數罪併罰執行期有哪些明確規定?以下是本站網的小編為您提供的與數罪併罰執行刑期有關的信息,希望能夠為您提供幫助。

一、數罪併罰概念簡述

數罪併罰是指對犯兩個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別定罪量刑後,按一定原則判決宣告執行的刑罰。

數罪,指一人犯幾個罪。各國刑事立法規定構成數罪的時間界限有所不同:有的規定發生在判決宣告以前,有的規定在判決確定以前,還有的規定在刑罰執行完畢以前。中國刑法規定,在判決宣告以前犯幾個罪的是數罪,但判決宣告以後,刑罰尚未執行完畢以前又犯新罪的,也是數罪,應按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二、數罪併罰執行刑期的三種具體規定:

(一)、數罪中有一罪被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的,執行死刑或者無期徒刑。如湖南省建築工程集團鉅貪蔣豔萍,因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一百萬元,與犯貪污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的刑罰合併,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一百萬元。

(二)、數刑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刑期。如:拐賣婦女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強姦婦女被判有期徒刑九年,介紹賣淫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該罪犯的數刑中總和刑期為十九年,決定執行的刑期為十九年以下,數罪中最高刑期為九年,該犯的實際執行期應為九年以上十九年以下酌情決定執行期。

(三)、數罪併罰管制最高不超過三年,拘役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這是數罪併罰最高執行刑期的規定,如數罪都被判處管制,總和管制達到五年,但最高執行刑期不超過三年,也就是説最高執行三年管制。

另外數罪中被判處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也應當執行,並且有幾個執行幾個,刑法規定“如果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其中附加刑種類相同的,合併執行,種類不同的,分別執行。”

由此可見,數罪併罰並不是簡單的把刑期相加,也可以根據規定酌情執行刑期,如果您對以上信息還存在着一些疑問,或者需要了解更多與之相關的信息,可以到本站網找在線律師進行諮詢,謝謝閲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