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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罪的上游犯罪共有幾種?

一、洗錢罪的上游犯罪共有幾種?

洗錢罪的上游犯罪共有幾種?

洗錢罪的上游犯罪,是依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洗錢罪的上游犯罪主要有這麼幾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洗錢罪不同於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不屬於侵害司法管理秩序犯罪,而是屬於侵害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因為洗錢罪的上游犯罪都會涉及大額金錢的往來,這些金額巨大的違法所得通過洗白進入市場會嚴重影響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尤其是近些年金融犯罪多發,國家還會加大對該犯罪的打擊力度。

二、洗錢罪的違法構成要件

1、行為主體

本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包括年滿十六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單位也可以構成本罪。

2、行為

本罪在行為方面表現為:

(1)提供資金賬户:是指為犯罪人開設銀行資金賬户或者將現有的銀行資金賬户提供給犯罪人使用;

(2)協助將財產轉為現金或者金融票據:既包括將實物轉換為現金或金融票據,也包括將現金轉換為金融票據或者將金融票據轉換成現金,還包括將此種現金(如人民幣)轉換為彼種現金(如美元),將此種金融票據(如外國金融機構出具的票據)轉換為彼種金融票據(如中國金融機構出具的票據);

(3)通過轉賬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

(4)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

(5)以其他方式掩飾、隱瞞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來源和性:指其他掩飾、隱瞞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的性質與來源的一切方法,如將犯罪所得投資於某種行業,用犯罪所得購買不動產等等。

3、行為對象

本罪的行為對象為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

4、結果

本罪侵犯的是複雜客體,即既侵犯了金融秩序,又侵犯了社會經濟管理秩序,還侵犯了國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動及外匯管理的相關規定。

對於洗錢罪的具體犯罪情況,是需要嚴格基於上述法律中規定的情況來進行處理的,特別是對於有關事項的認定上,也是需要根據公安機關的調查取證結果來進行辦理的,具體情況可以聘請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適用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