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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30天直接批捕嗎?

拘留30天直接批捕嗎?

一、拘留30天直接批捕嗎

可以直接批捕的,拘留30天直接批捕是合法的。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檢察院一般會在7日內批捕,最長不會超過37天。根據法律規定,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但如果是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批准逮捕期限可以延長至三十七日。

二、對刑拘決定不服怎麼辦

刑事不同於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屬於行政處罰,相對人對公安機構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被刑事拘留的人對公安機構的決定不服的,只能向公安機構提出異議,公安機構如果認為採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不當的,應當作出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

對沒有犯罪事實或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的,受害人有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賠償義務部門是作出錯誤拘留決定的部門。受害人應當向賠償義務部門申請賠償,賠償義務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30日內向其上一級部門提出複議。

複議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決定。賠償請求人對複議決定不服的或者複議部門逾期不作決定的,賠償請求人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或者期滿之日起30日內向複議部門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決定。

刑事拘留30天是可以直接批捕的,刑事拘留屬於刑事強制措施,對於刑事拘留決定不服的,可以向公安機構提出異議,經過公安機構的調查,認為採取的刑事拘留措施存在問題的,可以作出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刑事拘留有一定的時間限制,最長不能超過37天。

標籤:拘留 批捕